哪些人可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凡属本县农业户口,以户为单位,按户实际人数参加,实行一村一册,一户一证。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二女户、独女办证户由其本人先行缴纳30元个人基金后,县民政局、计生局再根据救助对象给予补助。
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每人每年30元,2011年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缴费期间可到该村合医组缴纳→统一收缴到本乡镇的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缴到县合医中心的基金收入专户。
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补助起止时间如何?
参加2011年度合作医疗的农民从2011年1月1日入院至2011年12月31日入院方可享受合作医疗补助。
参合农民可到哪些医院(卫生院)就医?
参合农民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全县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县外的需在该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方能得到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一般有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检查费、手术费等住院医药费,具体补助范围执行漳州市新农合药品库的标准.
哪些住院医药费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
(1)企业工伤、交通事故、酗酒、斗殴、吸毒、自杀、自残或他人伤害、婚丧喜庆造成食物中毒、违法违规的犯罪等发生的住院医药费。
(2)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违反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规定、用药范围规定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和支付标准的。
(3)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境外(含港、澳、台)期间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
(4)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院住院的费用。
(5)没有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分娩、引产、流产等
补助医药费需要哪些材料?
一、参合农民出院时要求医院提供:
1、出院小结
2、疾病证明书
3、住院发票
4、住院费用清单(总清单和日清单) ,没有电脑清单的应附医嘱单和复式处方
5、大型检查报告单
(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及住院发票、清单及复印件须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二、参合农民要自带: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2、个人参合缴费发票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补偿有哪些规定?
列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的病种(十五种):糖尿病、二级以上高血压(含中风)、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精神分裂症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血友病、结核病(辅助治疗)、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儿童听力障碍。以上慢性病经县级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确诊,报县合管中心审批,领取了审批表和门诊处方薄,确定在哪个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方可到县合管中心办理报销,但在县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先行负担10%的补偿费用后再按本县内规定进行补偿。
门诊统筹补偿办法
1、起付线: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起付线为0。
2、封顶线:特殊门诊补偿的封顶线0.1-1.5万元。
3、补偿比例:特殊门诊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补偿比例40%。
2011年新农合有哪些规定?
1、当年出生的婴儿住院费用纳入母亲住院补偿范围,享受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同等的补偿比例。两者的医药费用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最高封顶线6万元。
2、参合农民由于同一种病、在同一天内门诊检查治疗后(含急诊)随即住院,可将门诊检查治疗(含急诊)的费用与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一并计算,按相同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3、参合农民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或肿瘤(白血病)需间断住院化(放)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4、心脏外科手术、脑部外科手术、鼻咽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干细胞移植(骨髓移植)、癫痫的手术治疗、帕金森病的立体定向疗法、视网膜脱离手术、严重的产科合并症(并发症)、恶性血液系统性疾病,由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报告,经县合管中心审核批准、报备,其住院费用可按县级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无报备或转院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后申请报备的,不能享受重大疾病驻外就医的补偿政策。
5、今年参合农民可享受普通门诊补偿(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补偿期限:当年度出院跨年度办理补偿手续的时间截止至次年的3月31日,特殊门诊办理时间截止当年度12月31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补偿。
7、实行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工作,实行市级统筹,最高可补偿20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封顶线、起付线,具体如下:
|
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封顶线(元) |
|
乡镇卫生院 |
50 |
85% |
60000 |
|
县医院
妇幼所
华侨医院
安定康复医院 |
200 |
70% |
60000 |
|
中医院 |
200 |
75% |
60000 |
|
县外及以上医疗机构 |
800 |
40% |
60000 |